2025年1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总第178号),包括《微电子和电子组装用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定有害物质限量》(DB4403/584—2025)等两项标准。《微电子和电子组装用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定有害物质限量》的实施日期为2026年2月1日。
该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工业清洗协会、中检江苏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该标准规定了微电子和电子组装用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定有害物质限量所涉及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的判定、包装标志和禁用物质清单。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销售和使用的微电子和电子组装用清洗剂,包含作为清洗剂使用的化学品或制剂。也适用于清洗电子设备内部元件如电子元件、电路板、印刷板以及组装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清洗剂。不适用于半导体制造用清洗剂以及航天、核工业、军工行业的微电子组装和电子组装用清洗剂。
标准的修订旨在规范微电子和电子组装用清洗剂中 VOC 和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填补相关产品环保监管空白,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支撑,从源头上减少电子制造行业 VOC 排放和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1974322.html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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